欧陆现代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明白其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香港法例第486章)(「条例」) 收集、持有、处理、使用或转移个人资料所负有的责任。本公司仅将为合法和相关的目的收集个人资料,并将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确保本公司所持有个人资料的安全性,及避免发生未经授权或因意外而擅自取得、删除或另行使用个人资料的情况。
敬请注意:如果阁下不向本公司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将无法提供阁下所需的资料、服务或无法处理阁下的要求。
目的:本公司有必要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并可能因下列各项目的而供本公司使用、保留、处理、转移、披露该等个人资料:
1. 处理阁下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务提出的申请或要求;
2. 进行身份核实;
3. 进行研究及客户调查;
4. 处理阁下的建议、查询、投诉。
个人资料的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但本公司可能会将该资料转移给欧陆现代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披露个人资料:除非为资料所收集的目的、或为法律所容许或规定的,否则本公司不会在未经阁下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者披露其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查阅及更正:
根据条例,阁下有权查阅及更正本公司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如你希望查阅或更正你的个人资料,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
欧陆现代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九龙长沙湾永康街77号环荟中心 604-606 室
本公司在处理查阅或改正资料要求时,会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分,以确保他/她在法律上有权作出这项要求。本公司会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以抵销本公司为执行阁下的资料查阅要求而引致的行政和实际费用。
个人资料的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会被保留一年,其后个人资料会被销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文中提及「公司」是指欧陆现代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以上声明的中文译本只供参考。若英文本与中文译本之间有任何歧义,则以英文本为准。